GB/T 18504-2001 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放电灯线路用电容器性能要求
标准简介
GB/T 18504-2001 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放电灯线路用电容器性能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电容量不低于0.μF,无功功率不超过2.5 kvar,能持续承受交流电压的自愈式和非自愈式电容器的要求,电容器用于工作频率为50Hz或60Hz,海拔不超过3 000 m的放电灯线路。本标准包括用于与灯线路并联、串联或串并联组合的电容器。本标准只包括用纸或塑料膜绝缘或用二者相组合绝缘的浸演式或非浸演式电容器,它们经金属化处理或带有金属箔电极,本标准不包括射频干扰抑制电容器,对于这类电容器的要求,见GB/T 14472,本标准中的试验属于型式试验,对产品一致性的导则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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